(上接A05版)
  漁民有的不願搬,有的打算“換地方”
  對環保部門推出的此次整治行動,花園口區域不少“農家樂”從業者在受訪時都表示“沒聽說,不太清楚”。截至昨日下午,尚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前往現場。
  7月10日下午,在引水渠東側,一名自稱“吳老大”的從業者說,他是剛剛從朋友處聽說了此事,“以前說過不止一次了,沒啥感覺”。
  來自信陽羅山縣的這位年輕人說,他的本家人共有4條漁船,都在鄭州黃河沿岸生活,船就是全部家當。如果取締,禁止經營,將會對他們的生活帶來嚴重影響。
  “實在不行,就只能換個地方幹了,總要生活吧。”吳老大說。
  來自信陽息縣的從業者王二代(音)說,他的先輩從江蘇流落到信陽,又輾轉到鄭州花園口,至今已在這裡生活了10多年,沒有土地,也沒有補助,一家老小全靠一條船營生,“要是真要取締,那我們也不能跟政府作對,只能換個地方了。”他說。
  昨日下午,同樣在一級保護區範圍內經營“漁家樂”的漁民單玉山說,他們全家人已在這裡經營四五年了,孫子都在附近上學,搬遷的話很麻煩。面對“取締令”,他希望政府有關部門能考慮到實際情況,妥善解決。
  熱議有人建議規範管理,打造品牌
  對環保部門的“取締令”,不少市民和網友都表示了關註。
  家住鄭州市惠濟區的市民曹先生認為,隨著生態環境的退化,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直接危及飲水安全,“環保部門依法進行規範整治,肯定是好事。”
  “污染會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和難以恢復的後果。”網友“渴盼飛翔”說,之所以治理不好污染,就是總被蠅頭小利阻擋治污的前進步伐。
  一些網友則認為,政府不應貿然取締。網友“誰是誰非不過呵呵一笑”就說,39家漁家樂不只是39家人維持生計的方式,很多飯店都是由好幾家人合伙開的。在河南這個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漁家樂”不知道給了多少人家生活的希望。
  基於對“漁家樂”的認同和同情,還有人認為對“漁家樂”進行規範管理更好。“屢禁不止,是因為人們需要。規範才是硬道理,也要讓河邊的人家有飯吃。”網友“豬Z小弟”說。對此,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河南星火志願團志願服務隊成員段君乾表示贊同。他說,規範管理和徹底整頓後,“漁家樂”才會真正成為鄭州近郊游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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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市花園口水源廠保護區範圍
  2009年1月6日,鄭州市政府發佈《鄭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明確了包括鄭州市花園口水源廠在內的諸多水源地保護區範圍。
  其中,花園口水源廠一級保護區總面積3.59平方千米。具體範圍是,取水口上游黃河公路橋至下游700米內的河道整個水面;黃河南岸與水域對應長度的整個灘區和大堤外50米的區域;水源廠沉沙池界內和水渠的區域;沉沙池和水渠周邊50米的陸域。
  二級保護區總面積達到了211.12平方千米,東起京珠高速公路,西至黃河中下游交界,南起邙嶺或黃河大堤,北至黃河北的大壩和引黃渠道以內的灘區陸域和一級保護區水域以外的水域;107國道以東,京珠高速公路東1000米處以西,黃河大堤以南,索須河-107公路-賈魯河-連霍高速公路以北的一級保護區以外的陸域。  (原標題:網友問,能否規範管理,打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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